让法治阳光照进执法的每个角落
2025-04-1313次
近日,青岛海关法规处被授予“七五”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这是该关普法工作继“五五”“六五”之后第三次获得全国表彰。近年来,青岛海关坚持普法惠民、执法为民,持续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三项制度”融入海关日常监管服务中,构建“可视化”“可回溯”“可验证”的执法新模式,打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可视化 增加企业安全感
“我们在报关大厅、政务服务窗口的醒目位置,主动公示有关政策解读、申请材料的示范文本、岗位执法流程图等事项。”青岛海关所属威海海关法制科科长国小曼表示,这样不仅使海关执法关员严格按程序执法,也增强了企业对海关工作的可预期性。
贯彻“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青岛海关积极促进执法过程透明可见。制定涵盖18项公示事项的《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并分解细化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分工协作,扎实推进,协调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见效。
强化事前公开,通过报关大厅电子触摸屏、政务公开栏、“一个窗口”等平台,全面公开执法岗位、人员、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救济渠道等信息,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规范事中公开,在关区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公布非即办事项查询电话,制定现场出示执法证件事项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让相对人办事知进展、能监督。推动事后公开,通过青岛海关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结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可回溯 提高执法公信力
“你好!我是海关工作人员徐迎春、于晓辉,现在依法执行任务,执法记录仪处于开启状态,相关执法活动将予以记录。我们之间的谈话会被全程录音录像,请你配合。”这是威海海关驻邮局办事处邮件查验岗在执法活动中进行音像记录时使用的规范用语之一。2022年1月18日,该岗位执法人员在进境邮件中查获未申报人胎盘提取物50瓶,目前已依法做后续处理,并按照规定期限将执法全程音像记录予以保存。
2020年10月,某公司对威海海关作出的稽查结论不服,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一审、二审,威海海关最终胜诉。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
在庭审中,针对某公司提出的海关未将相关稽查文书予以送达的情况,威海海关执法人员向法院提交了盖有某公司印章且有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稽查通知书》《海关稽查征求意见书》《稽查结论》等稽查文书原件,原告及代理律师的说法很快不攻自破。该案例后入选海关总署行政诉讼典型案例选编库。
可验证 “自我体检”排查隐患
“经审核,提请的执法决定在其执法过程中执法主体合法,两名执法人员具备执法资格,执法程序合法,案件事实清楚……”威海海关驻海港办事处法制审核岗张京同在编号为03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上签字。
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对海关执法风险隐患排查的一次“自我体检”。青岛海关制定《青岛海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办法》,涵盖14项重大执法决定事项。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利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法规工作演绎着春风化雨的力量,我们将继续努力,让法治阳光照进海关执法的每个角落。”青岛海关法规处处长张术杰表示。下一步,青岛海关将持续推动“三项制度”融入海关执法全流程,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创新执法方式,推进海关监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可视化,确保依法公正执法,维护法律权威。(刘箫、于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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