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用物品,被告知要货物报关或退运
2025-05-065次
亲爱的相关工作人员,您好!我的邮件号是cn059747115jp,包裹的物品是背包,是个人自用非商用,没办法走货物报关,8月23日下午直接短信被告知要货物报关或退运,因为是个人自用物品,可能面单填写有误,需要修改申报,想争取有个补充申报的机会,有什么建议可以提供。
海口海关 2023-08-24 15:01:56
您好!根据《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 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如您对该邮包(cn059747115jp)限值有疑异的,可联系海口港海关邮检科:0898-68663533进一步核实,相关答复意见已同时电话告知您。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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