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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割草机报关
加工贸易企业是否可以进口翻新物料?
2025-05-07
9次
我司是外商投资的加工贸易企业,主要生产办公用的复印打印机,现海外有一批拆卸下来的物料,是否可以由厂家翻新后,我司再进口生产成新成品进行出口?如果可以具体应该怎么操作,有什么文件规定可以查阅参考吗?
深圳海关 2020-06-30 17:21:00
您好!您在深圳海关网站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请贵企业详细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3号-17)的规定,“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统称料件),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请贵企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向海关申报办理相关手续。网站留言答复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拨打海关12360服务热线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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