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进口装饰用品报关

关于邮件填报问题

2025-05-085次
关于en310331654jp邮寄物品填写为灯具而被要求进行货物报关,此物品为改装件,仅用于个人收藏,无其他用途,希望海关能给机会补充申报
江门海关 2024-03-28 18:06:00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邮寄物品,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其它为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您可以通过“ems国际邮件代理报关”小程序申请复核,具体以现场海关处理为准。如有疑问,欢迎致电0750-12360江门海关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青岛海关检出进口汽车机油不符合我国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
集装箱货运十六条常识(一)
动植物检验检疫初次申请
报考
集安海关查获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