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货物程序与收运条件(二)
2025-05-103次
(3)付款要求
①货物的运费可以预付,也可以到付,但需注意:a. 货物的运费和声明价值费,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b,在运输始发站发生的其他费用,必须全部预付或全部到付;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费用应到付,但某些费用,如政府所规定的固定费用和机场当局的一些税收,如始发站知道时,也可以预付;在目的地发生的其他费用只能全部到付。
②托运人可用下列付款方式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支付运费:人民币现金(或中国人民银行国内支票)注:代理人不得接受托运人使用旅费证(mco)或预付票款通知单(pta)作为付款方式。
二、收运程序
(1)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应填写“国际货物托运书”和提供与运输有关的文件,托运人应对托运书上所填内容及所提供与运输有关运输文件的正确性和完备性负责。
(2)代理人在收运国际货物时,应认真完成下列程序:
①着重检查
货物内容
了解托运人所交运的货物是否属于特定条件下运输的货物,特别应注意交运的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品,或货物中可能含有危险品。如属于或含有危险品,应按承运人与代理人的有关协议及国际航协危险物品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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