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发加工取消承揽者资质限制外发加工取消承揽者资质限制
2025-06-225次
近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公布实施。文件为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手册设立、进出口报关、加工、监管、核销手续提供了依据,同时也进一步简化了企业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流程。
文件规定加工贸易外发加工承揽者可以是承接外发加工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而根据此前要求,承接外发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必须经海关注册登记,且具有相应的加工生产能力。此次取消承揽者资质限制,将促进外发加工乃至整个加工贸易发展,有助于破解制约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招工难等瓶颈问题。
据了解,外发加工是指经营企业委托承揽者对加工贸易货物进行加工,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加工后的产品最终复出口的行为。通过外发加工,企业可以把手工作业等非主要加工流程转移至承揽方进行加工,自身朝着自动化和高科技、产品研发和销售等高端产业链方向发展,以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近年来,受外部贸易环境严峻、能源与资源约束突出、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山东省加工贸易面临持续发展困境。以山东传统产业农产品加工为例:加工主体多在乡镇和农村,加工作坊一般不具备办理工商、海关注册登记条件,普遍缺乏订单,而多数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却因找不到符合资质条件的加工厂被迫放弃出口合同。同时,农产品季节性强,淡、旺季供求差异大,企业用工不均衡,导致淡季工人流失、旺季招工难问题。
外发加工取消承揽者资质将有利于加工贸易企业将订单向农村转移,将部分加工工序交由农户、作坊加工,体现了海关还利于企业、还权于企业的改革创新理念。而随着“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等海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海关简政放权的步伐正在加快。
以外发加工为例,之前企业需要经海关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办理这项业务。如今外发加工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经营企业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外发加工业务,只需自外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并不意味着海关会对相关业务放任不管。” 青岛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处负责同志称,取消行政审批后,海关不再向企业制发行政许可文书,相关前置审批要求大幅简化,海关监管重心转向对加工贸易货物的过程监管,加工贸易企业仍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册设立、核销等业务。
“此举将有效简化加工贸易企业开展相关业务的手续和流程,缓解加工贸易企业招工难、农村就业难问题。”该负责人介绍,随着政策落地,越来越多的企业甚至农户和村民将享受到海关简政放权、简化手续带来的政策红利。
(陈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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