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用书籍海关政策
2025-06-235次
我由于工作原因外派在国外,现在回国,行李和家居物品由货运公司运回,没有走随身行李,由于长期在国外,为了让孩子的学生和国内同步,我购置了很多国内的教辅资料和课外书等供小孩学习用。大本分都是境内出版的中文书籍现,少量境外出版的儿童课外读物。现在货运公司告知我根据中国海关规定,入境书籍我只能带50本,但是我的书籍资料有大约200多本,都是使用过的书籍资料,而且是自用。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是否能够予以考虑免除50本书籍的限制?
成都海关 2021-06-11 10:0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1号公布,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第九条规定,个人携带、邮寄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50册(份)的,或者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海关对全部进境印刷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上述规定,对于您拟进口的200多本书籍资料,应当凭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的进口批准文件、目录清单、有关报关单证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也可按海关的有关规定办理退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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