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物品清关
2025-06-271次
邮件 ey412895109us 。收到短信说超过个人合理数量。马上过年。买了100只雪茄。价格140美金不到1000人民币。请问个人合理数量是多少。海关总署第58号令。不是数量100只。价格1000内吗?? 要求复核。
济南海关 2023-01-17 11:46:00
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58号令)为中国籍旅客携带物品进出境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于邮寄物品进出境的相关情况。对进出境个人物品,海关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基本验放原则。“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进出境物品的合理数量和准许各类旅客进出境物品的具体限值、限量及征免税由海关确定。如您对邮包审核情况有疑问,可于工作日拨打济南邮局海关电话:13021724590、0531-83361906进行咨询。感谢对海关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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