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和海关报关企业备案的疑问
2025-07-052次
您好,有一事想向您咨询。我是一家拟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单位,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但由于我司人员没有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的经验,且觉得报关程序较为复杂,所以拟委托代理商办理进口,请问我还是否需要办理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还是只需要代理商资质齐全,拥有海关报关企业备案即可?非常感谢!
深圳海关 2022-04-15 11:36:00
您好,您在深圳海关门户网站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3号-2)以及海关总署第253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的令)等规定要求,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可以自行向海关申报,也可以委托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预先在海关依法办理登记注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报关单的申报单位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都必须拥有双资质(报关和报检资质)。请企业对照业务情况结合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网站留言答复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拨打海关12360服务热线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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