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从国外邮寄奶粉和米粉的问题
2025-08-102次
你好,请问海关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海关奶粉的完税价格是每千克200元。可是我从德国购买的奶粉原价600克才10欧元左右,折合人民币也就90元左右,和完税价格相差甚远。请问这个所谓的限值1000元,是按照海关的完税价格来计算只能买5千克之内的奶粉,还是按照实际货物的价值来计算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奶粉呢?另外我还需要购买一些米粉,请问米粉的完税价格是多少呢?如果我和朋友拼凑一起买很多奶粉,但是都是自用,这个可以和海关解释不退运吗?
青岛海关 2014-07-29 11:07:57
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海关总署2010年43号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规定:奶粉完税价格为人民币200元/公斤。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每次进口奶粉上限为5公斤,超出5公斤需要按照公司货物报关或者退运。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邮办业务咨询电话8386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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