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进境货物征税问题
2025-08-2110次
您好!从海关综合保税区以”暂时进出境(2600)”的监管方式进口3辆摩托车样品车,用于办理3c证书认证检测。检测完毕后,会在海关规定的限期内复运出境。请问:1、这3辆摩托车样品车是否属于《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六)货样”,或者“(九)其他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所述的范围?如果不属于,那么货物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时,根据该条第三款的规定,进口关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2、另外,该条第三款只提及征收进口关税,没有提及增值税,那么请问是否需要征收增值税?谢谢!
黄埔海关 2022-11-18 13:56:00
企业你好!根据你司所述情况,如进口摩托车作为样品车辆进境检测,符合《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二条第所述的“样品”范围,在申报进境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如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复运出境的,海关依法按照货物进口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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