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麦茶HS归类问题
2025-08-3112次
日本进口日本大麦茶(代用茶)系谷物碾碎后烘焙至焦香出味产品,本质上是大麦加工品而不是茶叶。海关归类是是否是归在19041000(膨化货烘炒谷物制成的食品)或者按照用途归在21013000(烘焙咖啡代用品及其浓缩精汁)?后者在归类解释中有提及,代用品可以包括大麦,小麦,植物根茎,果仁等。如果是归在这两个hs中的其中一个,根据‘日本进口食品411公告中’是不需要提供放射性证明的,是否是这样呢?请能否给予正面回应呢?感谢
上海海关 2019-08-01 14:46:00
您好,目前针对具体的商品归类问题,建议您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1.网上咨询:请登陆中国海关网站查询http://www.customs.gov.cn/tabid/67737/default.aspx或http://www.customs.gov.cn/tabid/67733/default.aspx2.微信咨询:关注公众号“上海海关易归类”输入商品名称关键字或税号进行查询。该咨询结果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感谢使用提问系统,祝您事业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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