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货物报关或退运信息,是否可以先进行补充申报
2025-09-054次
沈阳海关工作人员您好!我是船运快递单号【ci203661710jp】的收件人,我于7月12日收到关于“货物报关或办理退运的短信”,因为该快递内为个人使用物品,请问是否可以先进行补充申报说明,应如何操作?感谢回复!
沈阳海关 2023-07-19 09:26:00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作为监管部门,海关只接受承运人的申报,对承运人申报的包裹进行监管,对包裹可否进出境、是否需要征税做出判断,并将指令直接反馈承运人,若需要了解包裹状况请直接联系承运人。收(寄)件人与承运人有委托和被委托的合同关系,承运人理应对包裹状态向收(寄)件人做出解释,关于包裹的具体问题,请联系承运公司进行查询。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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