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物品邮寄税金异常
2025-09-114次
我由香港寄衣服到深圳,1月中旬有宁波海关清关(寄的都是衣服和裤子),第一个:到达后228元港币价值的快递产生了52元人民币税金,第二个:248元港币的快递产生了57元人民币的税金,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按照计算均不达国家标准,那为什么我的快递会产生税金?购物小票在快递上面,其次往常我寄衣服的时候在200多港币都不会产生税金。是否由于近期国家政策方面发生变化,或者是人员查验发生产生异常,或者是工作人员方面存在数据录错,望海关方面给予回复。谢谢
宁波海关 2021-01-25 18:37:52
请参考海关总署2019年第63号公告、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我关已电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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