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销售的进口红酒标签应加贴在瓶身
2025-09-2113次
供应商提供一批进口红酒,和若干标签,但标签未加贴到红酒瓶身上,供应商让我自己加贴。请问是否有法律规定进口时,标签必须贴到货物上?不贴到瓶身,违法什么法律法规?
海关总署 2021-11-24 12:4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根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由海关出具合格证明,准予销售、使用。
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由进口商办理退运手续。其它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海关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具体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如遇通关问题,建议就具体情况与通关现场海关联系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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