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羊肉加工企业出口业务备案
2025-09-252次
你好,我公司拟开展牛羊肉加工出口业务,请问如何前往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及备案。
乌鲁木齐海关 2019-10-12 17:01:00
感谢您致信关长信箱! 根据《进出口肉类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按照输入国家地区的要求,我国法律法规,双边议定书等要求对出口肉类产品实施检验检疫,对出口肉类产品由海关进行监督、抽检。海关按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对出口肉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出口肉类产品加工用动物应当来自经海关备案的饲养场。存放出口肉类产品的中转冷库应当经所在地海关备案并接受监督管理。目前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及出口食品养殖场、出口肉类产品中转冷库备案业务在企业管理与稽核查处。 出口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要求,对出口肉类产品全过程建立有效运行的可追溯的质量安全自控体系。海关对出口肉类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对出口肉类生产加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进行验证和监督。出口肉类产品按要求办理相关出口手续,其运输工具、包装材料等应符合海关及输出国家对出口肉类产品的相关要求。 用于出口肉类产品加工用的野生动物,应当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经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具体要求详见相关法律法规及海关总署令《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以海关具体业务办理的要求为准。如有其他业务问题,也可与海关12360热线联系。12360热线将为您提供快捷、专业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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