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设备报关咨询
2025-09-264次
关员: 你好! 我司是一家无锡新区单位,近期由于订单增加,设备产能不够,拟从台湾租赁进口一台旧设备来临时满足产能。 我司准备租赁8个月,合同约定每月月初支付租赁费,我司想理解如下信息: 1.这种租赁设备可以在上海口岸清关申报?还是只能在转关属地或属地区域一体化申报? 2.如可以在上海口岸清关,设备本体是缴纳保证金还是保函?另外缴纳保证金或保函,可以在设备抵达前审批,还是在报关时审批缴纳? 3.如果是缴纳保证金,现在是否可以在东方支付平台缴纳?还是要缴纳银行本票? 4.如可以在上海口岸清关,租赁费是可以一次性完税,还是可以分期分月完税缴纳?(如果可以的话,我司会在银行付款后的15天内向贵司进行租金报关) 以上问题比较紧急,盼请海关及时告知,谢谢!
上海海关 2016-07-11 01:07:54
问题1: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后,企业可以选择在注册地申报或货物所在地申报。对第2和第3个问题,租赁货物的担保方式一般为保证金,保证金在进口租赁货物申报通关时缴纳,保证金可以选择电子支付方式缴纳,也可以选择柜台支付方式缴纳。 对第4个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一次性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申报租赁货物进口时办理纳税手续,缴纳税款。分期支付租金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申报租赁货物进口时,按照第一期应当支付的租金办理纳税手续,缴纳相应税款;在其后分期支付租金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报办理纳税手续应当不迟于每次支付租金后的第15日。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纳税的,海关按照纳税义务人每次支付租金后第15日该货物适用的税率、计征汇率征收相应税款,并自本款规定的申报办理纳税手续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申报纳税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前11个月湛江市外贸进出口总值369.1亿元
天津海关去年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货值近千亿
DHL快递进口报关及出口业务或猛增50%
储存保管的功能与作用(一)
满洲里海关连续查获利用客车藏匿香烟走私进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