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公司改了,进料成品退换复出口如何申请境外收货人
2025-10-029次
尊敬的拱北海关老师你们好!我司是加工贸易高级认证企业,2月底集团外商公司改名,前后两外商简称旧外商改为新外商。在2月底前以旧外商名为境外收货人的出口一批货物,因产品规格问题于2月底前又用旧外商名为境外发货人以进料成品退换的方式退回返工。现在产品返工维修完成准备复出口了,请问复出口的出口报关单上的境外收货人申报旧外商名还是新外商名?还是说旧外商名和新外商名都可以?谢谢!
拱北海关 2022-03-04 17:11:00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总署公告〔2018〕23号)规定,你公司将加工贸易手(账)册项下的已返工成品以“进料成品退换”(4600)时,申报的保税核注清单无需填报“境外收发货人”,不影响手(账)册项下成品的核算。“境外收\发货人”属于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事项,原出口报关单、退换进\出报关单中有关事项应当相互关联、互相印证,报关单中“境外收\发货人”和随附单证(如合同、发票等)中的外商企业应保持一致性。如需咨询其他业务,欢迎拨打拱北海关热线电话0756-12360。
加快产业承接 培育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减压舱海关代码归类
三船同靠浦江 通关顺畅有序
危险品限量申报操作流程
出口加工区边角料内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