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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寄回国内的香烟,个人自用,超额部分如何处理

2025-10-117次
请问从日本寄回国内的香烟,个人自用,超过2条或1000人民币,超额的部分需如何处理,是交税还是退回,是否需要办理进口许可?
上海海关 2021-08-27 14:08:30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其中,香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43号)中的限制进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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