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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商品归类预裁定的申请时间和方法

2025-10-272次
我司打算向海关申请商品归类的预裁定,请问海关对商品归类的预裁定有什么时间规定,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申请?
南京海关 2020-03-17 13:56:34
您好,根据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号)第二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在货物拟进出口3个月前向其注册地直属海关提出预裁定申请。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且申请人有正当理由,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在货物拟进出口前3个月内提出预裁定申请:(一)因不可抗力或政策调整原因造成申请时间距实际进出口时间少于3个月的;(二)申请企业在海关注册时间少于3个月的。第三条规定:申请人申请预裁定的,应当通过电子口岸“海关事务联系系统”(qp系统)或“互联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见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号附件1)。
仍有疑问请致电.海关咨询热线: 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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