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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用温度计

2025-11-041次
我司计划出口一批货物。由于货物对保存温度有一点要求,故我司会在出口集装箱内,放置2个温度计产品(重量:0.2kg,价值:200人民币,免费提供给外方的),用于监控集装箱内的温度。请问,这两个温度计,是否需要单独向海关做出口申报?谢谢
黄埔海关 2021-06-08 16:11:00
请企业根据出口实际报验状态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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