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棉花是否可以开展加工贸易
2025-11-171次
尊敬的海关领导:我司根据发改委《关于2020年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配额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0年第5号》(注:该文中注明了“本次发放棉花配额限定用于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条文,取得了1000吨的关税配额外棉花配额证(海关商品编码为:5201000080),发改委要求只能做加工贸易,请企业取得5201000080对应的配额证,是否可向海关报备该海关商品编码的加工贸易料件,并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盼回复,急。以下情况供了解:情况1:我司10月份向当地海关报备该棉花账册料件(海关商品编码:5201000080)时,海关系统退单,显示原因为:关税配额外农产品不予备案。情况2:我司也关注到《海关部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关税配额农产品加工贸易政策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署加发【2015】17号》文中有提到:“对涉及关税配额外税率对应商品编号的,不予备案”。这与上述发改委的《关于2020年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配额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0年第5号》文中的“限定用于加工贸易方式”存在冲突。
广州海关 2020-10-22 15:02:03
您好,请问您经营企业的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海关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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