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公告﹝2018﹞5号
2025-11-280次
海关老师你好!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表1和2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征税方式、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25的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问题如下:我司是加工贸易企业,目前有润滑油(hs:27101991)从美国进口,请该政策生效后,我司进口润滑油是否要征税?如果要征如何征?征25?谢谢!
拱北海关 2018-06-22 11:26:00
企业你好,问题已收到。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的规定,对原产于美国的附表1和2所列进口商品,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如你公司相关商品属于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则按原保税政策管理,不受上述公告加征关税政策影响。 如仍有疑问可拨打海关热线电话12360或咨询现场海关加贸部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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