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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业务

2025-11-302次
您好!我司是综合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准备开展委托加工业务,请问电子账册核销周期有没有规定?
深圳海关 2019-10-28 15:56:00
您好!根据《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承接境内(区外)企业委托加工业务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8号)第十一条规定:委托加工电子账册核销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区内企业应当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如实申报企业库存、加工耗用等数据,并根据实际加工情况办理报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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