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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工品报关
自用物品邮寄入境时重复征税问题
2025-02-24
26次
境内购买的自用衣物邮寄到香港,现留学结束后将衣物邮寄回境内,被要求按照2010年第43号文征税。可提供衣物邮寄出境时的申报记录和境内购物凭证。请问,在境内购买商品时,支付的价格中已经包含了所有税款,现在衣物入境又要征税,是否为重复征税?
海关总署 2022-08-11 09:12:29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如您可提供留言所述“衣物邮寄出境时的申报记录和境内购物凭证”,您可联系当前邮包的申报地海关进行反馈,联系方式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当地海关12360服务热线咨询,或登录直属海关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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