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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进口塑料粒子报关
关于EXW贸易条款报关申报杂费问题
2025-12-04
2次
报关时需要申报工厂到装运港的费用至杂费栏,但是国外买方负责运输,其国内货代不愿意提供相关运费证明,这种情况我们如何正确申报杂费呢?可以是预估的杂费吗?预估的杂费没有运费证明,海关核查的话提供不了证明怎么办?
拱北海关 2024-04-30 17:16:00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三十八条,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您询问的杂费如果属于运输相关的费用,应在杂费栏如实申报。杂费金额应填报实际发生金额,不能估算。如需咨询其他业务,欢迎拨打拱北海关热线电话0756-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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