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汽车发动机进口报关

自2016年4月1日起,江苏省、陕西省、云南省、青岛市和深圳市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2025-12-151次
江苏省、陕西省、云南省、青岛市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分别就其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方案向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申请备案。经审核,予以备案。
上述5省市自2016年4月1日起,按上述公告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杭州海关提醒:境外购物、携物入境须谨慎
重庆联手宜宾启动“水水中转” 寸滩年增4万标箱
湛江海关全力做好异地报关企业服务
关于企业同时进行来料加工业务与进料加工业务的问题
商务部公告:对进口丁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