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快递简易C类报关
2026-01-193次
我有一个从台湾顺丰寄往深圳的包裹,单号sf1087081297211,货物名称是膜厚控制器,货值为2480.55人民币,顺丰向我收取463余元人民币的税费 。我要求顺丰提供税单,顺丰提供了一张海关进境c类快件报关单(清单)说是用于企业对账,里面有一报关单号311820209500602666,可此报关单号在海关官网查询结果显示不存在。顺丰无法解释,只说是宁波海关收的, 而快递c类报关不能提供税单。请问这是真实的吗?收税数额依据是什么?c类报关是否会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
宁波海关 2020-08-10 18:38:35
一、关于描述内容是否真实。单号sf1087081297211的c类快件确为我关监管下快件,系统对应报关单为311820209500602666,申报品名为膜厚控制器,申报价格为人民币2481元。商品编号8537101190,征收税款462.63元,情况属实。
二、关于征税额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您所申报的商品编号为8537101190的物品,适用关税税率为5%,增值税率13%。关税额为2481元×5% =124.05元,增值税额为(2481+124.05)×13%=338.66元。
三、关于c类快件报关有效证明。目前海关c类快件采用汇总征税方式,对快件承运企业一段时间内申报的c类快件打印汇总的税款缴款书,目前尚无法打印单票快件税款缴款书。您可通过快件承运企业打印该票快件报关单作为快件通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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