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出口快件渠道截获4件禁止出境文物
2026-02-174次
“公司资料”居然是文物?8月20日,经文物部门鉴定,由拱北海关在出境快件渠道查获的4幅书法作品被确认为清代陈奂篆书四条品,属国家禁止出境的一般文物。
8月11日,拱北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查验一票申报品名为“公司资料(文件纸印)”的出口快件时,海关关员开拆检查时,发现这批“资料”实为4幅标注为“浙江保利拍卖600”“陈硕甫篆书屏”的书法作品。随即,拱北海关对该票“货物”进行了暂扣,并向广东省文物鉴定站申请鉴定。8月20日,经专家现场鉴定,认定这4幅书法作品为清代陈奂篆书四屏条。目前此案已移交拱北海关缉私局做进一步处理。
拱北海关提醒:文物属禁止、限制出境物品之列。需携运文物出境的企业和个人,应事先把物品送到广东省文物鉴定站进行鉴定,并取得文物鉴定站鉴定标识及出口许可证明。物品出境时,企业和个人须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凭鉴定标识及许可证明查验放行。携运文物出境不向海关申报的,一旦经鉴定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文物,海关将予以没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朱家兴/文)
内蒙古二连浩特口岸中欧班列开行10年累计货运量超千万吨
船到即提离 江门海关所属高沙海关办理关区首宗空水联运捐赠疫情防控物资进境业务
纸杯出口
网购了一件商品
天津口岸首次破获走私冰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