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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进料加工的货物,加工的成品出口核销后,是否还需要向海关提交收汇证明?

2026-03-022次
请问进料加工的货物,加工的成品出口核销后,是否还需要向海关提交收汇证明?相关的文件依据是什么呢?谢谢
重庆海关 2022-06-20 10:06:25
您好,收付汇情况由系统自动对接。您可拨打咨询我关两江海关集中审核二科:023-81392518详细咨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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