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进口婴幼儿食品报关

关于退至境外维修物品报关问题

2026-03-021次
您好!我司有一机器零件因损坏以“维修物品”退运至境外厂商维修,但经过生产厂商收货后确认,此物品已经停产,部分维修用零件已经不再生产亦无库存,故无法维修,厂商只能出具无维修费用的维修报告,此种情况下,1、如我司将此物品运回,复进口时我司应如何报关?如何确定价格?如何征税?(因正常情况只是维修费用去征税,而此维修费用为0)2、如果此物品不再复进口,应该如何处理?如何补税?补税基准?以上,烦请百忙中指导,感谢!
深圳海关 2015-07-29 10:07:00
你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中规定,纳税义务人在办理出境修理货物复运进境的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该货物的原出口报关单和维修合同(或者含有保修条款的原进口合同)、维修发票等单证。海关按照审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定和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复运进境之日适用的计征汇率、税率,审核确定其完税价格、计征进口税款。出境修理货物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

关于立体声扬声器规范申报问题咨询
宁波海关快速验放首批“中东欧博览会”展品
成都海关驻泸州办整合资源建立全方位关企配合机制提升服务企业水平
海外邮寄的“薯条”变毒品 武汉连续10天查获6起涉嫌通过邮递渠道走私大麻花进境案
越南进口火龙果报关手续与流程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