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征税”叠加“关税保证保险”,擦出不一样的火花!
2026-03-300次
汇总征税和关税保证保险作为海关总署全面推广的两项税款类担保改革,都能有效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为诸多外贸企业带来“真金白银”的实惠。二者叠加使用后,将会迸发出怎样的火花!
第一枚火花:合理合法缓税,最长可缓44天。
以前,企业应当自海关出具税单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而在“汇总征税”+“关税保证保险”模式(以下简称“现行模式”)下,企业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我们以2020年9月份为例测算,货物如在9月1日放行,最晚应于次月的第5个工作日即10月14日前完成缴税,可为企业缓税44天。以一票7万吨的进口大豆为例,税款约为2500万元,缓税44天将产生滞纳金55万元。现行模式下企业不仅不用缴纳高额滞纳金,还可以将这2500万税款作为流动资金短期内使用,极大地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
第二枚火花:第一时间提货,通关时间以分计。
以前,企业向海关申报后要筹备资金,准备电子支付税款,如选择柜台支付或担保放行,企业还要到海关打印税单或保证金单据再到银行转账,这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成本。现行模式下,企业可以节省往返银行和海关的时间,海关可以节省开具保证金和税单的时间,最终进口货物从申报到放行仅需10分钟左右,企业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第三枚火花:高倍杠杆效应,几万撬动几千万。
以前,企业办理汇总征税担保备案往往使用金融机构保函,既占用自身的银行授信额度,又需要缴纳高额的投保费用,不利于企业资金周转。现行模式下,企业采用关税保证保险进行备案,仅需缴纳0.5-0.8%的保险费。再以一票7万吨的大豆为例,按0.6%保险费率测算,企业仅需要缴纳15万元保费就可以撬动2500万元资金,而且企业缴税后担保额度自动恢复。假设企业一年进口10票大豆,这2500万元的保函额度重复使用10次,就可为企业带动2.5亿元的资金流转,杠杆效应明显,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欧阳龙 贾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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