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内多次进境同类物品
2026-03-312次
尊敬的海关领导 我和我三个同学分期在6月和7月份在国外网站上不同的商家购买了三个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显卡和一个cpu。这四个包裹分别的7月和8月份到达海关。(每件包裹只有一件不可分割的物品)因为用了同一个手机号码。被海关同志确认为“短期内多次进镜同类物品”不让按个人物品报关。(其中有一个包裹按个人物品已经交关税通关了)解释下为什么要用同一个手机:是因为我们在网上买东西的时候。暂时还没找没到长期的固定的住址(我们人在济南市。但不是济南本地人)。也就是说。没有固定的收包裹的地址。因此。只能用我同学他济南家的固定地址+同学手机来收包裹。没有固定地址。总不能乱写吧?万一收不到怎么办?所以,我们三个同学都用了我这个同学济南家地址+同学手机。导致这四个包裹是同一个手机号码(但是四个包裹是三个不同的收件人名)可是海关不听我们解释。机械认定我们这几个包裹是同一个手机就不按个人物品通关明明可以按照包裹名字+身份证来判定是不是同一个人多次买同类物品的情况下。还机械照搬旧思维。旧条例。非要按照同一个手机号码来判定。收包裹的时候。手机号码写谁的都可以!但是拿包裹的时候。肯定是按照包裹的名字拿。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包裹!拿同名的身份证就可以取出来。但肯定不可能凭手机就能取包裹!因此。我觉得因为是用同一个手机号码。就说是同一个人买的的说法是不对的!是武断的!是机械理解条文。我打电话给海关清关的同志。他们也认为我说的对。承认这几个包裹不是同一个人。但是还要按照同一个手机号码下包裹过多为由。就是不同意按个人物品过关。(明明知道不是同一个人买的。但是还是按因为同一个手机号码名下购买同类物品过多导致不按个人物品过关。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还能不能实事求是了?我不知道海关是怎么理解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所说的: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的实事求是这个词的?再说。现在海外购物很多很容易啊。一年买好几次。十几次都很正常啊!难道海关有政策规定。每个月必须买同类物品几次?超过次数。个人就不能买了?请海关领导仔细研究下我们的问题。酌情考虑我们的几个包裹用同一个手机号码的情况。让我们的物品能尽快按个人物品通关!3件物品跟踪号码分别是。(有一件已经交关税了)cf029469237us显卡ua943748149us 显卡ua941756071us cpu
济南海关 2018-08-24 14:01:16
您好!感谢您对济南海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经与咨询人电话沟通,详细了解邮寄物品的情况,确定为个人自用无商业贸易行为,海关按个人邮寄物品征税放行。并向其讲明海关政策,咨询人表示愿意按照海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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