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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红酒进口报关
EY115403318FR
2026-03-31
1次
我的包裹ems显示2016年3月13日被送交上海海关,现在我也提交了申报。请问现在申报状态如何,需要缴纳的税费为多少?
上海海关 2016-03-23 11:03:56
您好!个人物品申报委托邮政企业办理清关,相关事宜及办理情况建议您拨打邮政企业热线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1-64194768. 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按照个人邮递物品管理,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征收进口税。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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