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用iqos电子烟弹
2026-03-310次
我朋友给我寄了2条日本iqos terea烟弹。2条价格不超1000元。但被厦门海关要求退运 ,说超量。 但我又在厦门海关官网查看到以下信息。其他旅客:免税携带进境烟酒的限量为香烟400支(电子烟的烟弹1颗按1支香烟计),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酒2瓶(酒精超过12°,容量总计小于等于1500毫升)。电子烟的烟弹1颗按1支香烟计)请问我该怎么办?是否有超量。请给明确回答,谢谢。
厦门海关 2024-04-01 09:06:00
您好,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通告(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通告2022年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的规定,寄递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具体通告如下:一、 寄递电子烟产品每件限量为: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二、 寄递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每件限量为12ml。三、 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准多件寄递。四、 对因技术审评、质量监督检验和鉴别检测等特殊情形需超量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按照属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交易主体之间寄递烟具、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烟液等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按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五、 跨境限量寄递参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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