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老缉警眼中的“缉私事”之吴伟民:一句话爱上这一行
2026-04-021次
1999年1月22日,杭州海关缉私局正式挂牌成立,从此外贸大省浙江有了自己的缉私警察队伍。10年来,杭州海关缉私局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一条不寻常的发展之路。近日,笔者专程走访了三位 “老缉警”,听他们讲述10年打私生涯中的酸甜苦辣。
吴伟民:一句话爱上这一行
缉警履历
1991年进入公安系统,从事秘书工作;1998年12月26日调至杭州海关工作,参加海关缉私部门的前期筹建;现任杭州海关缉私局侦查处一科科长
1999年1月22日,是一个令吴伟民记忆犹新的日子。那一天,他正式成了一名海关缉私警察,也正是在那一天,他生平第一次参与抓捕行动。 “因为我在公安的时候,是干秘书工作的,所以刚到海关,领导就让我做一些文秘工作。记得那天白天,我还在写缉私局成立的领导讲话稿,晚上6点多钟接到通知,说有行动。”晚上7点多,吴伟民和还不怎么熟悉的同事们一起冲进走私分子家中,亮明身份并将其抓获。 “不会吧,我刚在电视里看到缉私警察成立,怎么你们这么快就到我家来了?”走私分子说的这一句话,吴伟民至今都记得清清楚楚, “当时感觉很自豪,一下子就生出了一股 ‘为国把关’的使命感。”
也就是在那次行动里,吴伟民对刚刚加入的这个群体——海关,有了更多的认识, “以前我对海关了解很少,以为海关打私就是开着艇出海查查走私油什么的。”
从后勤的秘书岗位一下子到了侦查一线,让吴伟民有些不知所措。 “边干边学吧。那时候年轻,办案连轴转也不觉得累,反而学到了很多东西。”对于缉私侦查业务的学习,吴伟民坦言有点 “逼上梁山”的味道, “记得第一次审嫌疑人,心里挺紧张的。问了他一个问题后,他说 ‘不知道’,然后我就愣在那儿,不知道下一句该说什么好。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真的是很稚嫩。”2002年3月22日,刚刚开始参与主办案子的吴伟民,碰上了一个 “特殊”的案子。这是一个地方公安审了3年、杭州市中院2次宣判却被省高院2次驳回的诈骗案,因案件当事人可能存在走私行为而改由杭州海关接手办理。 “这是我主办的第一个大案子,也是我从警生涯中印象最深、收获最大的一个案子。”吴伟民说, “刚接手的时候,心里发虚。案子来源特殊,当事人3年来没有开过一次口,加上之前的办案思路是 ‘诈骗罪’,走私方面的证据,包括进出口贸易单证等,没有及时获取,想要重新寻找非常困难。”顶着压力,吴伟民仔仔细细、反反复复地琢磨四五千页的案卷材料,发现其中并没有被告单位华泰公司的财务账册。 “起初,觉得这个账册估计是找不到了,毕竟过去3年了,而且之前的办案部门也一直都在找,没找到。”不甘心的吴伟民最后还是决定和同事一起去一趟已经被搜查过n遍的华泰公司。那时的华泰已经倒闭,工厂早就废弃了,只留下一个看大门的老伯。在与老伯聊天的过程中,吴伟民发现他是华泰的老员工,刚创立那会儿就在了。 “我就有意跟他聊一些华泰当年的事儿,结果他的话一下子多了起来。”交谈中,老伯说起了一件他觉得有点奇怪的事儿,后来,这成为了案件突破的关键线索。 “他说, ‘总经理不见后的第二天,他哥哥到公司来,拉走了一三轮车的东西,看上去好像都是书。’听得我那叫一个激动,直觉告诉我,那应该就是我们要找的账册。”循着这条线索,缉私警察很快找到了被告的哥哥,进而从他哥哥的小舅子老家的地窖中找到了 “失踪”了3年的账册。 “我们找到账册的事儿,在地方公安系统引起了不小的震动。”说到这儿,吴伟民显得有些激动, “缉私警察组建不久,在警察队伍里只能算是小弟弟。这回挖出账册了,地方公安都挺佩服,有人跟我说 ‘没想到我们找了3年没找到,你们3个月就找出来了,厉害’。”找回账册后不久,吴伟民和他的同事再次令杭州公安系统刮目相看:沉默3年的被告开了口,承认了自己的走私行为,案件成功告破。
办了这么多年的案子,吴伟民承认碰到过困难,也有过困惑。“感受最深的,就是境外取证的问题。海关由于管理进出口事务,涉及境外取证的需求比较多也比较迫切。现在我们抓境外 (包括港台)的嫌疑人,都是等他入境后实施抓捕,但存在于境外的物证,我们想拿到就非常困难。一来现在国际海关间的合作机制还不很完善,侦查方面的合作比较少;二来国外海关机构提供证据需要履行的程序比较复杂,耗时费力;即便是反馈回来的证据也往往与我们的预期有较大差距。”吴伟民给笔者举了一个例子:2007年,吴伟民主办的一个废五金走私案需要从日本海关调取真实的报关单据。 “我们通过海关总署递交了境外取证请求,结果3个月后,日本海关才给了回复,仅仅只是简单地抄录了几个数据,没有给出报关单证的复印传真件。这样的数据只能作为办案参考,不能用作证据。”
尽管有困难,可案子还得办下去。吴伟民和同事们逐渐在办案中摸索出了一套 “法门”。 “我们的应对之策就是通过宣传教育、情感感化等手段千方百计地做好嫌疑人的工作,使其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比如,2004年湖州某公司走私地板案,我们抓了一个香港中间商,找到他在大陆的家属,一起做他的思想工作,后来他提供了所有我们需要的证据。类似这样的成功案例,在我们这些年的办案实践中还有不少。”这种 “法门”,吴伟民称之为 “没有办法的办法”, “其实比较被动。一旦嫌疑人不愿配合,我们就无法获取直接证据,只能通过大量外围的证据来弥补。”虽然无奈,但吴伟民对于未来仍然充满信心, “现在国际间的交流越来越多,需要合作的领域也越来越多,相信不久之后的将来,我的同行们不会为这个问题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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