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治疗酪氨酸血症I型的罕见病药品进口相关问题
2026-04-130次
财政部联合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文)。2019年2月22日,为鼓励罕见病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管局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首批罕见病药品增值税优惠正式落地。自2019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我司已获批进口上市用于治疗酪氨酸血症i型的罕见病药品(该疾病已被列入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的《首批罕见病目录》),但暂未列入第一批清单及第二批清单,但根据47号文规定,该清单会实行动态调整,但不知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流程,敬请指导,谢谢!
广州海关 2021-07-12 06:51:35
您好,根据《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文)规定,有关增列抗癌药品清单问题,请向财政部了解。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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