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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区进口报关
第十七期 携带宠物犬、猫入境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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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海关总署联合制订的《关于旅客携带伴侣犬、猫进境的管理规定》,旅客携带伴侣犬、猫进境,每人限一只。
旅客携带伴侣犬、猫进境时,应向海关申报,并交验输出国(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和狂犬病免疫证,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以下简称“检疫机关”)将对旅客携带的伴侣犬、猫进行隔离检疫。检疫时间为30天。不能交验有关证书或者携带伴侣犬、猫超出规定限量的,检疫机关将暂时扣留有关犬、猫。旅客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犬、猫退运境外的手续。逾期未办理或者旅客声明自动放弃,由检疫机关进行检疫处理。
旅客未向海关申报或者申报不实,试图偷运犬、猫进境的,海关将依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并将犬、猫予以没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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