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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电子产品报关
海关增值税发票
2026-05-01
1次
我的海关增值税发票丢失了,如何能够补救呢?能够重新补办么?
天津海关 2007-11-15 11:11:12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前不慎遗失税款缴款书的,可以向填发海关提出补发税款缴款书的书面申请。海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义务人的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并重新予以补发。海关补发的税款缴款书内容应当与原税款缴款书完全一致。纳税义务人缴纳税款后遗失税款缴款书的,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向填发海关提出确认其已缴清税款的书面申请,海关经审查核实后,应当予以确认,但不再补发税款缴款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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