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出口备案合同单价和报关单价不一致
2026-05-031次
你好,有关“进料加工出口备案合同单价和报关单价不一致”的业务咨询,答复是“报关单的价格应以保税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申报,报关单上的价格可与备案价格不一致。无差价范围要求。”我公司日前在现场报关时,以保税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申报,因报关单上的价格与备案价格不一致(高出30%),通关科不同意,要我公司修改回与备案单价一致,并说,报关单上的价格与备案价格差价只允许+/-15%的范围。我公司与关员说明情况,并出示贵关的业务咨询答复给关员,通关科说业务咨询不具法律效力,没有任何作用。坚持我公司只有修改单价与备案一致才能通过审单环节。请问,我公司日后应该如何操作?问题编号:[93374]问题标题:进料加工出口备案合同单价和报关单价不一致问题内容:您好,我司办理一本进料加工贸易手册,因现原料价格降低,客户的价格下调,手册备案的出口合同的单价高些,这种情况用实际价格报关,有差价允许吗? 如果可以,差价的范围有要求吗? 谢谢。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提 问 人:chby888 发布时间:2009-2-20 23:35:50答:报关单的价格应以保税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申报,报关单上的价格可与备案价格不一致。无差价范围要求。答复时间:2009-2-23 14:57:23 满意度:非常满意
拱北海关 2009-03-16 11:03:24
该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断或协调;因此请贵公司致电予以详尽说明情况,电话:0756-8161217。
个人用品通关状态查询
文锦渡海关查获出境旅客非法携带砗磲、红珊瑚制品
编 号:206465 报关备案证明书(自理报关单位)问题后续
楚天交通广播7月10日: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保函实现电子传输系统在鄂上线
银川海关尹鹏飞副关长与自治区商务厅进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