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除监管设备是否可退港
2026-05-131次
新年好!我司客户现需收回大批工模(hs,但是因转主管海关(原太平海关转至长安海关),本厂在2007年5月时将2002年5月份之前进口的设备全部统一作解除监管处理,现在客人要求收回大批工模退回香港.请问1.已作解除监管的设备是否可退港申请退港,需如何申请,如果不可以,是否有更好的方法;2. 我司是来料加工企业,是否可用一般贸易方式申请出香港,如可以,需如何申请有关文件.
黄埔海关 2008-02-28 11:02:37
1、已作解除监管的设备不在海关监管范围内。2. 如贵企业无进出口经营权,不可以用一般贸易方式申请出香港,但可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申请出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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