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进口货物退运报关

中国海关开通专用电子邮箱接受行政复议申请

2026-05-231次
全国海关日前已经全部开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专用电子邮箱。以后向海关递交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
即将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规定,申请人可以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海关收到电子邮件申请后将依据《行政复议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与否,决定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将通知申请人于10日内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的原件。此举是海关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最大限度地为申请人提供方便。
以成都海关为被申请人,向海关总署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邮箱地址为:xzfysq_hgzs@customs.gov.cn。以成都海关下属各隶属海关为被申请人,向成都海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邮箱地址为:xzfysq_cdhg@customs.gov.cn。此外,若需进一步了解行政复议制度以及即将施行的《复议办法》新的规定,请至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下“行政复议”一项浏览有关内容。

空运货物的收运原则(三)
怎样区分初级形状的异戌二烯橡胶和异戌二烯橡胶板、片带的税号
RCEP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 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强劲动力(经济新方位)
绵阳海关积极参加该市口岸系统的文明创建活动
乌鲁木齐—阿克托别“客改货包机航班” 完成首航
上一条:物品通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