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后删改报关单要三思
2026-06-062次
2022年6月30日,福州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其中第1项商品的申报数量42034双,申报单价2.99美元/双,申报总125681.66美元。7月5日,该企业向海关提交改单申请,称该票报关单第1项申报商品的实际单价为0.21美元/双,实际总价为8827.14美元。由于出口货物价格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被科处罚款30000元人民币。
都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但是坦白也要注意方法,企业在货物放行后发现进出口报关申报错误时不要贸然的申请删改单。特别是一般贸易报关单,商品编码错误,价格错误,币制错误,数量错误都会影响到进口税收和出口退税。要分析是否有税差,税差是否较大,是否有涉证,涉检验检疫。类似这种错误,是不能通过删改单来纠正的,由于口岸海关限于职能无法核实企业提出的情况,大概率将转到稽查或缉私部门调查,就造成了违规案件。
上述情况建议使用主动披露向主管海关申报,以上述案例为例,企业在事发后几日内就发现了错误,如果此时提出主动披露报告,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4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一、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一)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是不需要被处罚的。总而言之采用主动披露报告,可以有效免除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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