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用口罩合格证明标识内容
2026-06-062次
您好,我司是一家非医用口罩出口企业,《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以下简称12号公告)公布后,非医用口罩的出口海关要求提供合格证,但是对于合格证的具体样式以及需要标识哪些内容并未给出具体规定。《产品质量法》第27条规定了产品需要有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法》的人大法律释义解释“合格证的项目内容,由企业自行决定。合格证一般注明检验人员或者其代号,检验、出厂日期等事项。”我司准备在出口的非医用口罩的合格证明上记载如下内容:1. 产品名称:xxx非医用口罩 2. 执行标准:jhpia3. 生产日期:见包装4. 有效期:3年5. 制造商信息:xxx有限公司 6. 合格印:通过印刷显示在合格证明上7. 整个合格证明都是印刷品请问,以上的合格证明是否可以用于上海口岸的出口报关?
上海海关 2021-05-08 16:05:25
您好,来信已阅。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该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企业报关时须提交电子或书面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确认产品符合中国质量标准或国外质量标准。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其货物特征应能体现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执行的技术标准等信息。海关对合格证明无具体格式要求,货物外包装、最小销售包装、货物本身、随附资料中不能含有医疗用途相关信息,应当符合声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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