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重申报
2026-06-1057次
我司进口如下4款产品,净重应该如何申报?①固体饮料(税号2106909090),零售包装,每袋30g,10袋装入一个盒子,以盒为销售单元,法定第一计量单位是千克②纯牛奶(税号0401200000 ),200毫升/盒,零售包装,第一层接触包装是盒,法定第一计量单位是千克③调制乳粉(税号1901900000),60g/罐,零售包装,第一层接触包装铁罐,法定第一计量单位是千克④瓶装矿泉水(税号2201101000 ),550ml/瓶,零售包装,第一层接触包装是塑料瓶,法定第二数量单位是千克——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第二十六条 净重(千克),填报进出口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所以表头净重是否应该申报为:去除木托、外面的纸箱等外包装材料,内容物+第一层接触的包装的重量?固体饮料是由内袋加外面盒子为一个销售单元的,请问以上4款产品表头净重是报:内容物+袋子,还是内容物+袋子+外盒的重量?——根据第三十六条(数量及单位)第(四)项的填报规定:5.采用零售包装的酒类、饮料、化妆品,按照液体/乳状/膏状/粉状部分的重量填报。////所以产品①固体饮料,是否也属于此第5条中所指“饮料”,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千克),应该报里面粉末的重量,还是需要报里面粉末加上袋子或者加上盒子的重量?——根据第三十六条(数量及单位)第(四)项的填报规定:2.使用不可分割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的货物,按货物的净重填报(即包括内层直接包装的净重重量),如采用供零售包装的罐头、药品及类似品等。////所以产品②纯牛奶、③调制乳粉、④瓶装矿泉水的法定计量单位(千克)是否应该报:内容物+第一层接触的包装的重量?——以上4款产品的净重如何申报,请老师给予文字明确回复指导,谢谢,另请不要公开回复,涉及我司产品信息,谢谢
广州海关 2022-12-09 16:28:02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企业申报表头的净重应为填报进出口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包含不可分割包装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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