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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自动化设备报关
涉旧机电禁止进口设备出境校验复进口问题
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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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司有设备需要出境进行校验,但是复进口时会涉及海关监管证件“6证(旧机电禁止进口),请问出境校验后复进口的情况可以办理进口吗?我司要如何办理相关手续才可复进口?谢谢。以下是黄埔海关类似咨询答复,我司是否可以根据以下提到的办法办理通关申报手续。http://www.customs.gov.cn/eportal/ui?pageid=374112&msgdataid=3ab80cf397b24f21af7766cdade8ddf0
拱北海关 2021-04-30 16:28:03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属于禁止进口的货物,不得进口。《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旧机电产品,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条件下,经商务部同意,可以进境维修(含再制造)并复出境。建议提供详细资料,详询商务部门意见。如需咨询其他业务,欢迎拨打拱北海关热线电话0756-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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