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服务项目
>
新闻
>
首页
>
进口食用油报关
在综保区内运营互联网数据中心
2026-06-22
1次
我公司拟承租综合保税区内的厂房用于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idc)项目,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境内企业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属于增值电信业务的一种)服务。idc项目已依法办理各项建设审批手续,且我公司为内资公司,不受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限制。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承租综保区内厂房对境内(综保区外)企业提供idc服务?是否需要就此办理海关相关手续,海关对此是否有任何要求或限制?
南京海关 2021-11-08 13:32:33
您好,综保区内厂房租赁相关问题请联系当地开发区管委会了解。如果在区内设立企业,物品进出区请参考海关总署令1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
后续如有疑问建议直接致电海关12360服务热线针对性咨询。
《解放日报》:自贸试验区的明天:对接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深圳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运行顺畅
关于预裁定申请
10艘方便旗船舶回归南沙登记
上海洋山海关助推区域快速通关 扶持区域经济发展
下一条:
满洲里海关联手西安海关共同助力陕西猕猴桃输俄逆势而上
上一条:
广州海关监管开行中欧班列“精品班列”29列
CopyRight © 2026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6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