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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综保区内运营互联网数据中心

2026-06-221次
我公司拟承租综合保税区内的厂房用于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idc)项目,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对境内企业提供互联网数据中心(属于增值电信业务的一种)服务。idc项目已依法办理各项建设审批手续,且我公司为内资公司,不受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限制。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承租综保区内厂房对境内(综保区外)企业提供idc服务?是否需要就此办理海关相关手续,海关对此是否有任何要求或限制?
南京海关 2021-11-08 13:32:33
您好,综保区内厂房租赁相关问题请联系当地开发区管委会了解。如果在区内设立企业,物品进出区请参考海关总署令1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
后续如有疑问建议直接致电海关12360服务热线针对性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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