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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口罩出口

2026-06-250次
您好!我司现需要申报医用口罩出口,请问医疗物资出口需要哪些资料呢?谢谢!
深圳海关 2020-04-15 10:31:00
您好!您在深圳海关门户网站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5号),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网站留言答复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可拨打海关12360服务热线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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