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港海关与51家AA企业签订《企业协调员制度合作备忘录》
2025-03-1715次
3月27日,青岛大港海关会议室座无虚席,该关组织筹划的“关企推进企业协调员制度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顺利举行。青岛海关企业管理处、青岛大港海关、青岛市商务局负责同志,即墨、平度、莱西市商务部门和青岛市51家企业的代表参加了签署仪式。
据悉,企业协调员制度是海关总署为了落实由企及物的管理理念,营造诚信守法、关企合作共赢的和谐局面,推进海关与企业合作伙伴关系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青岛海关是全国11个试点海关之一。企业协调员是由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指定,专门负责协调海关与aa类及重点扶持企业合作相关事宜的海关工作人员,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提供海关政策法规咨询、协调解决企业办理海关事务的疑难问题、针对企业自身问题提出规范管理建议、对企业执行守法改进等。
目前,青岛大港海关辖区共有aa类企业51家,约占青岛关区aa类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该关辖区aa类企业全年进出口总额达410.3亿美元,占该关辖区全部企业进出口总额的59%。
青岛大港海关周菁副关长说:“实施企业协调员制度是海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举措,青岛大港海关将以此为契机,主动作为,与aa企业建立良性互动的合作伙伴关系,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推动青岛市外向型经济的良性发展。”(刘宇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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