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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关税、增值税

2026-07-010次
老师,您好!我司进口一货物,发货方在香港,通过联邦快递发货,由于对方失误,发货时发货人选择垫付了税金,目前货物已清关,已在使用中,发货方需要我司支付税金,但他们只有海关开具给他们的税金发票,想请教一下老师,税金发票的抬头可以变更为我司的名称吗?等待您的回复,十分感谢!
上海海关 2009-05-06 11:05:03
不可以的,税单的抬头是按报关单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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